洛阳一国资平台拟发行7亿元企业债,公开选聘主承销商 环球实时
【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17日,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告,就2023年企业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公开招标。
据悉,该项目拟发行债券类型为企业债,预计申报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7亿元,债务期限不超过7年。
本次采购为选聘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提供债券申报发行及承销服务并负责发行本次债券过程的全部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债券发行前的准备工作,撰写申报材料,协调债券监管部门审核和注册流程、债券发行、债券上市和发行后债券存续期服务,组织协调其他中介机构等内容,承担余额包销责任。每年承销费率不得超过0.22%。
(资料图)
天眼查显示,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30亿元,主要从事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等业务,为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旗下企业。
附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1)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责编:陈玉尧 | 审校:李金雨 | 审核:李震 | 监制: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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